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完成内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石基”)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获得第五批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详见 2014 年 7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公告》(2014-42)。
2017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北海石基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以其第三方支付项目部下的所有资质、资产、人员组建敏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付科技”),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由北海石基转让至敏付科技。2017 年 8 月 23 日,敏付科技在广西省北海市正式设立。
二、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完成内部转让
2019 年 2 月 28 日,北海石基所获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已经办理完成转让给敏付科技的相关手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信息,原北海石基所获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公示的机构详细信息中,持证主体已经变更为敏付科技,相关情况如下:
许可证编号:Z2026145000010
公司名称:敏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宇程
住所(营业场所):北海市创智路 1 号(北海高新区客户技术与服务中心 1 幢 3 楼 B 单元)
业务类型:互联网支付
业务覆盖范围:全国
换证日期:2019-2-28
发证日期:2014-7-10
有效期至:2019-7-9
三、对公司支付业务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成立敏付科技并完成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由北海石基向敏付科技的内部转让,为公司分立支付业务提供了必要的准备,有利于公司支付业务的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未来做大做强支付业务。现公司互联网支付业务-慧金宝支付由敏付科技经营,慧金宝支付各支付功能不受影响,不影响慧金宝用户的使用。
特此公告!